产教融合中心工作职责
发布时间:2023-06-13 11:30:23
1.牵头负责贯彻落实中央、上级部门相关政策,制定学校产教融合、校地融合、校企融合工作发展规划、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;
2.牵头推动学校产教、校企、校地合作共建,做好协调、管理、服务和考核工作;
3.牵头负责学校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工作的组织、管理和协调;
4.牵头负责学校产教融合大楼入驻项目的协调、管理和服务工作;
5.督促学校各相关单位校企合作项目的落实,做好协调、管理和服务工作;
6.参与协调、组织校内教学、科研、人才、成果等资源,服务学校产业学院建设;
7.牵头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学校与地方战略合作,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;
8.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