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成立景德镇学院产教融合工作指导委员会的 通 知
发布时间:2023-06-19 09:33:34
各单位、各部门: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7〕95号)、《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产教融合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赣府厅字〔2019〕12号)精神,为进一步推进学校产教融合深入发展,加快产教融合、校企融合建设步伐,构建教育与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,助力学校建设示范性应用型高校目标,经2023年第1次校长办公会研究,决定成立学校产教融合工作指导委员会。其主要职责为:
1、规划学校产教融合工作;
2、对各二级学院产教融合工作进行指导;
3、对产教融合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审核;
4、对各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进行审核;
5、研究产教融合工作的其他事项。
由以下人员构成:
主任:校长
常务副主任:分管产教融合工作副校长
副主任:产教融合中心负责人
成员:教务处负责人、科研处负责人、财务处负责人、各二级学院院长、法律顾问
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产教融合中心,承担日常工作。
景德镇学院
2023年3月3日